第五十五期-2021年7月理德资讯
发布日期: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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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期-2021年7月理德资讯


近期热点


国信办拟规定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


新法速递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近期热点】


国信办拟规定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0日就《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征求意见稿》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采购活动、数据处理活动以及国外上市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主要考虑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的风险;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非法利用或出境的风险;国外上市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国外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等因素。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将通过接受举报等形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把基础设施REITs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动,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好项目储备,加强协调服务,帮助解决问题,促进市场培育,充分调动各类原始权益人的积极性。鼓励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促进基础设施REITs市场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项目储备管理。及时梳理汇总本地区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分类纳入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做到应入尽入,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申报参与试点。督促有关方面适时更新项目信息,动态掌握入库项目进展,及时剔除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切实保障入库项目质量。

  《通知》要求,对纳入项目库的意向项目,要结合发展需要和项目情况,推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储备项目,要及时掌握项目进展,与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行政审批部门等加强沟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帮助落实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各项条件。

  《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用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支持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加快开工建设,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时,对使用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以及在盘活存量资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的项目单位,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充分调动盘活存量积极性。

  《通知》还要求,严把项目质量关,规范编制申报材料,切实保障项目质量,以及提高申报工作效率。

  《通知》提出促进基础设施REITs长期健康发展的三项举措,包括引导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促进存续项目稳定运营,以及加强投融资机制创新。

  《通知》明确表示,鼓励重点领域项目原始权益人用好基础设施REITs模式,开展投融资创新,打通投资合理退出渠道,形成投融资闭环,推动企业长期健康发展。探索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项目和行业优化整合,提升原始权益人资产规模和质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措并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资产,促进“两新一重”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新法速递】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6日公开发布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对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部署。这次打击证券违法活动高规格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意见着力打造“升级版”的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系,明确提出了两个时间点的主要目标。到2022年的目标包括“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初步建立”“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资本市场秩序明显改善”等。到2025年的目标包括“证券执法司法透明度、规范性和公信力显著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高效顺畅”“崇法守信、规范透明、开放包容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全面形成”等。

意见提出,在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方面,完善证券立法机制,加大刑事惩戒力度,完善行政法律制度,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强化市场约束机制。

在建立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方面,意见提出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完善证券案件侦查体制机制、检察体制机制、审判体制机制,加强办案、审判基地建设,强化地方属地责任。

意见明确,在强化重大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方面,要依法严厉查处大案要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加强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强化私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协作,着力提升证券执法司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强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组织保障和监督问责等。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以下简称“债券借贷”),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起草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06年11月,人民银行发布《暂行规定》,正式推出债券双边借贷业务,较好满足了市场参与者盘活存量资产、平补结算头寸、套期保值等需求。随着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和市场参与者债券借贷使用的增加,《暂行规定》已不适应市场需求。根据市场成员诉求和金融市场管理需要,《办法》借鉴成熟市场债券借贷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债券借贷交易制度,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加强风险防范,提升市场规范性和稳健性。


《办法》包括履约保障品、主协议、集中债券借贷、风险控制等内容,共18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债券融入方应向债券融出方提供约定的履约保障品。债券借贷存续期间,履约保障品市值应足额。二是参与者进行债券借贷应当签署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债券借贷交易主协议。三是参与者可委托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开展集中债券借贷,达成债券融通。四是持续加强风险监测与防控,市场成员应依规报告和披露大额借贷等事项,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加强市场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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