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期-2021年6月理德资讯
发布日期:
2021-06-24

浏览次数:

465

第五十四期-2021年6月理德资讯


近期热点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调研企业破产法实施工作



新法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财政部公布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知产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意见(试行)》。




【近期热点】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63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自20217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通知》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审批68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其余事项采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条件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等优化审批服务的措施;在自贸试验区增加试点直接取消审批14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40项,自贸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同时,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决定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确定改革方式。


《通知》提出,要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通知》强调,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明确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为监管提供明确指引。完善监管方法,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

《通知》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改革工作负总责,要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调研企业破产法实施工作

6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一行到最高人民法院调研人民法院实施企业破产法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周强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周强表示,修改完善企业破产法,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配合做好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和企业破产法修改相关工作,为完善我国破产法律制度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表示,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审理破产案件,切实增强做好破产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周强表示,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要全面系统总结全国法院在适用企业破产法过程中积累的实践经验,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修改企业破产法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健全破产法律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市场要素和资源高效配置等方面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坚定不移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深化破产审判制度机制改革,推动建立跨境破产协助机制,加快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破产审判队伍。要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破产审判工作实现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破产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新法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数据安全法》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加强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安全审查,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基本制度。

《数据安全法》提出,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其数据处理活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处理的重要数据的种类、数量,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情况,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等。



财政部公布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力度, 为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该项资金在引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绩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预算管理要求, 6月17日,财政部公布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依法设立,实施期限至2025年。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支持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及专业化水平,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支持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合作交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其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项目或企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机构或载体,开发区、城市等试点示范区域。

上海市知产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意见(试行)》。

为提升电商平台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处理能力,近日,上海市知产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意见(试行)》。

《意见》提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平台用户准入管理制度,在用户准入协议中明确并告知平台内经营者不得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或者提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服务,禁止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

《意见》明确,对平台内店铺类型标注为“旗舰店”“品牌店”“专营店”等字样的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其提供并审核相关权利证明。




关于理德

    上海理德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为客户提供完善及全面法律服务的综合性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我们凭借专业的技能以及对业务深入的理解,为海内外客户提供一整套完善的增值法律服务方案,帮助客户实现商业目标。

我们有着一支优秀的法律团队,时刻关注客户的需求,务实妥善地为客户提供实际的解决方案,同时为客户提供具有前瞻性和开拓性的专业建议。我们竭力为客户提供卓越的服务,并以能够与客户建立友好、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为荣。

通过我们的国际合作伙伴在美国纽约、洛杉矶等 20 余个城市、新加坡、台湾、缅甸、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墨西哥、伦敦、阿曼等地设有的办公室,为中国企业在亚洲、美国、中东、拉丁美洲、英国及其他国家开展业务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