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期-2020年1月理德资讯
发布日期:
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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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期-2020年1月理德资讯

近期热

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正式签署


新法速递

        新证券法获通过 引领资本市场监管新变革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律所动态

理徳律师事务所举办千岛湖团队建设与交流学习活动


 

 

【近期热点】

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正式签署

20201月15日,中美两国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正式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美双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原则的基础上,达成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这份协议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双方关切,实现了互利共赢。中美签署的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有助于缓和当前贸易摩擦紧张局面,消除市场不确定性,是一份能够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创造机遇、促进繁荣的协议。协议的达成也有利于维护中美整体关系的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根据协议,中美双方将在银行、证券、保险、电子支付等领域提供公平、有效、非歧视的市场准入待遇。央行表示,一方面,中美签署金融服务章节与扩大金融业开放方向一致,将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扩大金融业开放是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金融业开放通过引入金融机构、业务、产品,增加金融要素供给,有利于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以保险业为例,保险业由于体量适中,是目前外商投资积极性最高的行业之一。而且,民众收入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后,将推动保险市场进入快速增长期,因此,外国投资者一直比较关注中国的保险市场。随着金融业加快开放,我国去年将外资寿险公司持股比例从50%提升至51%,2020年1月1日起进一步正式取消了外资寿险公司持股比例限制,近期,外国公司投资中国保险市场的意向非常明显。中美经贸协议将提高外资在中国保险行业的参与,有助于培育更多人才并完善风险管理标准。此外,鉴于利率风险和佣金结构是近期监管重点,中国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不大可能导致激进的价格竞争。

另外,协议推动美方实现对华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变,包括暂停原定去年12月15日要加征的关税,以及将去年9月1日生效的对华加征关税税率从15%降至7.5%。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达成,逐步降低已加的关税,成本降低这种利好会持续显现。中美第一阶段协议签订,总体上对进口食品企业来说是一个较大的利好,主要体现在:汇率预期趋于稳定,进口成本预测可控。美国农产品将会迎来出口增长高峰,尤其是肉类乳品和粮食原料优势突显;另外从宏观层面来看,整体市场增长预期趋于良性,对于消费提振有巨大促进作用。

作为全球前两大经济体,中美两国都有明确的国家利益和政经实际,贸易摩擦是大国博弈的具体体现,而各自内部的核心考量决定了贸易摩擦的底线。在贸易摩擦的第一阶段,美国力图用外贸政策高压尽快赢得时间上的主动,中国则尽量在内外风险有共振隐患的情况下实现政策空间的腾挪。随着全球宏观环境的重大变化,当前双方在博弈策略上的非对称性明显减弱。对中国而言,在大国博弈向金融、科技、治理领域扩散的背景下,第一阶段协议的签署意味着双边分歧在经贸领域的降维处理,这一方面将边际上缓释中国经济面临的短期外部冲击,另一方面有利于在全球价值链重塑的大背景下通过深化结构性改革获取长期制度收益。

在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签署前夕,美国财政部于当地时间1月13日取消了对中国“汇率操纵国”的认定。人民币汇率市场受到明显提振,1月15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再涨109点,报收6.8845。今年以来,人民币走势强劲,从2019年9月3日的低点(7.1854)算起,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已经累计上涨超过3000个基点。

人民币汇率下一阶段会如何走?综合多位专家观点,中美达成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并叠加春节前结汇需求增加及前期贬值较大等因素,短期内人民币将处于“修复期”保持升值,但尚未脱离趋势性贬值周期,需要较为理性客观看待。如果未来中美之间的经贸磋商成果有望进一步取得进展,关税问题可达成一致的话,再加上中国经济短期内可以延续当前的复苏迹象,人民币有望重回升值通道,并带动国内多个资本市场板块走强。因此,汇率上涨带来的风险偏好提升和资本流入,将推高股指。(消息来源于人民网)

 

【新法速递】

 

新证券法获通过 引领资本市场监管新变革

新《证券法》于12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历时四年多、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后,证券法终于完成大修。新证券法直击资本市场焦点问题,在证券发行制度、投资者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注册制是此次证券法修改的一个重要内容。一是精简优化了证券发行的条件。将现行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还比如,在债券公开发行方面,取消了公开发行债券要求公司有净资产的数额标准。二是调整了证券发行的程序。在明确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作为法定的注册机关这样一个基础上,取消了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并明确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可以按照规定对证券发行的申请进行审核。同时,授权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开发行注册的具体办法。三是强化了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新证券法专设一章,对信息披露作了系统规定。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新证券法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作出了许多颇有亮点的安排。包括:区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有针对性地作出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建立征集股东权利制度,允许特定主体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建立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纠纷的强制调解制度;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

修订后的证券法还探索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具体来看,一是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允许其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二是允许投资者保护机构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诉讼主体;三是建立了“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诉讼机制,为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方便的制度安排。

这次修改的证券法法律责任一章是所有章节中条文最多的。从行政处罚力度上看,针对欺诈发行,新证券法规定,尚未发行证券的,要给予发行人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要处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另外,新证券法针对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都大幅度提高了行政处罚力度。同时,新证券法完善了证券市场的禁入制度,扩大了禁入范围。被禁入的违法行为人除了不能从事证券业务,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以外还增加了规定,明确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不得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消息来源于新华社)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和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和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简化相关业务操作,便利银行和企业等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通知》涵盖12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跨境贸易方面:一是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使诚信企业享受更大便利;二是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有关贸易资金收付手续;三是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四是简化出口收入入账手续,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开立待核查账户;五是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六是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跨境投融资方面:一是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二是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便利企业使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支付;三是便利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者转让境内企业股权所得转让对价款的结汇使用,允许外国投资者保证金在竞标成功后用于其出资、结汇支付等;四是将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下放银行办理,试点取消企业外债逐笔登记;五是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六是开展银行不良债权和贸易融资等跨境转让试点。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1月1日起施行

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

一是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条例》将营商环境界定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等。

三是优化市场环境。《条例》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作了规定。

四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条例》对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精简行政许可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证便民、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等作了规定。

五是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条例》对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作了规定。

六是加强法治保障。《条例》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调整实施,制定法规政策听取市场主体意见,为市场主体设置政策适应调整期,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作了规定。

 

【律所动态】

理徳律师事务所举办千岛湖团队建设与交流学习活动

为加强律所业务交流,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及凝聚力,展示律所团队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以向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1日,上海理德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成员至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进行了为期三天两夜的团建学习活动,暂时忘掉繁忙的都市生活节奏,认真拥抱一次大好春光,感受自然力量。

1月20日上午,在何丽娟律师的组织领导下,法律业务交流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在会议中,律所各律师针对自己擅长的领域并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向大家介绍了目前法律界热门的或实务中的焦点问题。本次会议主要涉及如下内容:1. 个人信息安全与数据保护,从网络安全法与数据安全的大背景下介绍个人信息收集出境的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对隐私政策的撰写提出几点合规建议。2. 以案说法-《电子商务法》第42条的理解与适用,本所律师结合实际判例,着重介绍了在电商平台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品牌如何线上保护自己商品不受侵权及如何规避风险。3. 解读强制执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本所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执行实务经验,与大家分享了执行程序如何申请、中止、终结的条件,同时介绍了实务中执行难的原因以及作为律师如何尽量穷尽执行方法,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4.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解读,内容涵盖外资准入优惠政策,VIE架构分析,外资监管及外商投资法发展前景展望。本所律师着重介绍了新法出台后三资企业公司结构的变化,准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治理模式等;5.餐饮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及企业运营合规与方案,从外资准入政策到知识产权保护,针对境外餐饮开拓国内市场的途径及风险预防做了会议分享。

新年新希望,2019年,一路有你,感恩相伴!

2020年,我们将只争朝夕!不负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