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德案例简析|公司不当减资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
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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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德案例简析|公司不当减资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件背景

理德团队此前代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系一家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发现被告在与委托人发生交易期间,违反法律程序进行减资,危及委托人的利益。理德团队因此将公司的股东追加为被告,要求公司股东在减资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理由如下:

一、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那么是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如公司不当减资,则公司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在其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公司违反法律程序的减资行为构成不当减资

公司法在明确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制的同时,也明确应依法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注册资本既是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基础,也是公司的交易相对方判断公司的财产责任能力的重要依据,公司股东负有诚信出资以保障公司债权人交易安全的责任,公司减资时对其债权人负有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清偿或提供担保的义务。注册资本的不当减少将直接影响公司对外偿债能力,危及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司减资的法律程序。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减资的行为构成不当减资。

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公司违反法律程序进行减资的法律后果,也未明文规定相关人员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但是公司减资系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结果,减资的受益人是公司股东,该情形与股东抽逃出资对于债权人的侵害有着本质上的相同。因此,应当认为,公司违反法律程序的减资行为构成不当减资,其本质就是抽逃出资。相关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应承担与抽逃出资相同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不当减资股东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前所述,公司违反法律程序的减资行为本质就是抽逃出资。中国法对股东抽逃出资的责任有明确规定,抽逃出资的股东除应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承担返还出资本息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对公司债权人承担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因此,公司在减资时需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可能构成不当减资,公司的股东要在减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