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丽娟 丨 管理合伙人
何丽娟 丨 管理合伙人

何律师主要从事涉外相关法律业务,包括代表客户在境内外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诉讼或仲裁,协助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及及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包括设立公司、进行并购等),协助境内企业在香港、新加坡及美国等地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以及协助境内企业合规运营、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业务。

何律师协助多家境内企业进行重组,并在香港、新加坡及北京新三板上市或挂牌融资。她还为来自美洲、欧洲、拉丁美洲、东南亚等世界各地的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设立公司,进行股权或资产并购等,提供一整套服务。此外,何律师还代理多家外资客户在北京、上海、深圳、天津等地进行诉讼、仲裁,以及代理国内客户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

在何律师的领导下,上海理德律师事务所与美国、德国、法国、新加坡等地的多家大型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建立了广泛的国际服务网络。

何律师于2007年创立理德律师事务所。在此之前,何律师曾移居新加坡近 10 年之久,并在新加坡几家知名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法律顾问,作为外国律师在新加坡提供中国法律服务。移民之前,何律师曾在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荣誉称号

曾当选上海市闵行区十佳律师



任命 / 会员

曾任上海市闵行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曾任上海市闵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成员

曾任上海市闵行区劳动就业促进会理事 

曾任新加坡上海商会商务活动总监、执委会成员

新加坡中国商会会员

马来西亚中国商会会员

马来西亚商会法律顾问

上海市律师协议会员


  • 代表案件
  • 专注领域
  • 联系方式

代表案件:

1、代表一家浙江的国资企业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进行有关合作合同的仲裁案件;

2、代表一家新加坡的上市公司就其房地产纠纷在上海进行仲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并成功拍卖了查封的土地;

3、代表新加坡某上市物流公司的天津子公司,与天津滨海新区政府进行因“天津812大爆炸”引起的土地收回进行谈判,并对保险公司提起保险赔偿诉讼;

4、代表新加坡某上市集团并购深圳中南运输集团。业务涉及对14 家中国子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起草收购协议等相关文件;代表客户进行谈判;设计交易架构并就交易所涉及的中国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此外,还代表印度 TATA 集团收购上海公司等; 

5、代表某美国公司在中国浙江省嘉善设立生产基地。提供一整套相关服务,包括就税收及政府鼓励措施与政府谈判;起草一系列商业合同及设立工厂有关的申请文件;并协助办理工厂设立相关的一整套申请审批手续,直到获得营业执照及与运营相关的许可及证照等;

6、代表新加坡某集团收购上海外高桥保税仓库并为其设立子公司;

7、协助新加坡某上市公司和新加坡环境科学工程研究院与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进行合作,以特许经营方式建设四川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马店河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

8、协助印度TATA集团的新加坡子公司收购上海公司;

9、参与印度尼西亚某大型集团在苏州和昆明的两家子公司的印尼上市业务;

10、参与新加坡某上市公司在香港第二上市业务;

11、参与中兴科技在新加坡上市业务;

12、为花旗银行、大华银行、华侨银行、招商银行等国内外银行提供融资贷款、担保等中国法律服务。

专注领域:

 国内外争端解决

 证券和资本市场

 收购与兼并 

境内外直接投资

 房地产业务

 银行与融资 






工作地点:上海

电话:8621 68865603

邮箱:hlj@shveritas.com

工作语言:中文普通话、英语